关于“自贸区开展金融扩大开放试验”的建议

发布者:中国财富经济研究院发布时间:2021-03-12浏览次数:55

中国财富经济研究院

NO.2018007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总第1007





关于“自贸区开展金融扩大开放试验”的建议







关于“自贸区开展金融扩大开放试验”的

建议


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,其中金融领域进入更加深刻广泛的开放新阶段,将遵照国际惯例、相互配套、监管与开放一致、谨慎防范风险、逐步渐进等原则加大开放力度。因此,建议国家尽快批准“天津自贸区开展金融扩大开放试验”,其可行性与必要性如下:一是习近平主席4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向世界明确表态,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,中国下一步要干10件扩大开放的大事。二是新上任的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411日会议表示,根据习主席所说的落实开放措施“宜早不宜迟,宜快不宜慢”的精神,近期及年内将落实6+5+1件金融开放举措。三是国家对天津新时期定位为“金融创新运营试验区”,天津市也是国家自贸区的早期试验区之一,其中金融领域的试验举措几年来运营情况良好,已经吸引了大批各种金融机构,有基础有实力有优势承担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试验。而天津金融扩大开放试验必有利于为国家扩大开放取得经验,也有利于推广我市扩大引进外资,增加全市的资本总额;有利于提高合资公司的运营效率;有利于提高我市属金融机构的效率;从而有利于支持我市实体经济的发展稳定增长及促进我市体制改革。